返回四川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四川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39县(市、区)市场服务体系目前不能实施规划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
2009-03-17 14:17  文章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川商建〔2009〕17号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巴中、南充市和阿坝州商务局:
  为了加快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灾区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规划项目,根据省政府全省市场服务体系灾后重建暨商务工作督导检查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报送39县(市、区)市场服务体系目前不能实施规划项目调整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办理。
  一、抓紧进行项目清理研究。8市州商务局要会同供销、畜牧部门,立即组织县(市、区)对口主管部门对目前不能实施的规划项目逐个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实施意见,包括调整后的项目名称、投资额、所属业态、所属部门(行业)、建设地点,同时明确投资主体、投资资金来源、计划开工与完工时间。
  二、认真及时填报调整意见表。8市州商务局会同供销社、畜牧局根据分析研究结果,逐个项目完整填报《四川省灾后市场服务体系重建目前不能实施项目调整意见表》(如附件),加盖部门公章,于2009年2月25日前联合上报省商务厅,抄报省供销社、省畜牧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三、我厅会同省供销社、省畜牧局汇总各地调整意见报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各地即可按批准的调整意见加快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  件:《四川省灾后市场服务体系重建目前不能实施项目调整意见表》
  联 系 人:王 莹
  电  话:02883220473
  传  真:02883220841
  电子邮箱:scsw_sjc@126.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四川省商务厅         联系人:赖 峰电话:028-83232112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